科技發展
科技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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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倫理
法律制定
聯繫即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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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度
依賴手機
加速資訊傳遞
新興多元
支付方式
智慧機器人效率高
假信息以訛傳訛
個人資料易外洩
失業率上升
通訊
傳播
交易
生產
傳遞訊息前標明出處
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
避免個資外洩
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
| 規範 | 說明 | 舉例 |
|---|---|---|
| 建立 科技理論 |
使用者自律、自重 | 1.避免個資外洩 2.傳遞信息時應標明出處 |
| 制訂 相關法律 |
立法規範科技可能衍生的風險 | 1.制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 2.制定智慧財產相關法律 |
資訊科技的規範
智慧財產與智慧財產權
智慧財產:創作者花費心力與智慧,
透過構思、創作、發明等過程而產生價值之無形產物
智慧財產權:人類精神活動的成果且能產生經濟上的價值,
而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
別稱:無體財產權
目的:公益與私益的調節
公益:國家科技、教育文化與經濟的整體進步
私益:創作者個人的經濟或名譽上的利益
調和方式:透過法律限制創作者的權利,規定在合理使用範圍內可使 用其智慧財產
| 權利 | 著作權 | 商標權 | 專利權 |
|---|---|---|---|
| 法源 | 《著作權法》 | 《商標法》 | 《專利法》 |
| 目的 | 保障著作人的著作權益,促進國家文化發展 | 保障商標權及消費者利益,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| 鼓勵、保護、利用發明、新型及設計創作,促進產業發展 |
| 範圍 | 創作 | 標誌 | 發明、研究成果 |
| 生效 | 著作完成時即享有 | 註冊後取得 | 申請審查確認後取得 |
| 舉例 | 網紅於影評中擷取太多段電影內容 | 製作仿冒品 | 行人穿越指示 |
著作權的類型與限制
| 權利 | 著作人格權 | 著作財產權 |
|---|---|---|
| 意義 | 保護著作人的名譽與他人格利益,不得讓與或繼承 | 保護著作所產生的財產上的利益 |
| 面向 | 著作者本身的利益 | 著作者創作品的保障 |
| 舉例 | 決定是否公開、標示姓名、不當修改 | 重製權 |
限制方式:設有保障期限
著作人格權:永久存續
著作財產權:著作人完成作品致其死亡後50年
限制方式:設有合理使用範圍
(1)利用目的:是否具有商業利益
有商業目的:教師影印他人著作販賣給學生
無商業目的:教師於教學中引述他人著作
(2)利用比例:利用質量佔整個著作的比例
比例過高:自行使用但影印整本他人著作
比例合理:自行影印且只有其中幾頁
(3)市場價值:是否影響著作的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
影響市場價值:影評中公布電影結局
不影響市場價值:影評中介紹電影背景
侵害著作權的法律責任
| 責任類型 | 說明 | 責任目的 | 責任內容 | 前科 |
| 民事責任 | 因故意或過失,侵害他人財產 | 賠償著作權人 | 損害賠償 回復原狀 |
無 |
| 刑事責任 | 依行為人侵害輕重,構成不同犯罪行為 | 懲罰犯罪者 | 有期徒刑、罰金 沒收 |
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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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Eli Cho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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